一张图带你了解如何在北京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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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08: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毕业的第一年,我在一家地产公司工作,老板住2000坪大house,百米开外的员工宿舍,6个外地来北京务工的泥瓦工或者绿化工挤在多年未曾翻新的员工宿舍吃、住生活,相比外面随时可能被裁员的外包人员或者风餐露宿的临时工,他们有食堂、有宿舍。他们有人在这家企业稳定地工作了十年、二十年,面临退休,政策复杂、流程繁琐,前去咨询,因普遍受教育水平偏,低理解能力有限,可能一个问题问了很多遍之后仍旧毫无头绪,继而被社保中心敷衍,人力部门拖延,自己也忧心忡忡。仅以此文章,献给这些年和我爷爷差不多年纪,仍背井离乡的人们,更希望他们的儿女可以看到,略有助益即可。也希望HR小白可以看到,不要因为自己不了解耽误了他们的退休。



根据2020年北京人社局关于在京务工人员退休相关政策制

正文:
职工到达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时面临的不同情况
当公司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当月,公司可为员工办理退休。根据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户籍所在地等不同,员工办理退休时将会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一、正常退休

在员工到达法定年龄当月,其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及医疗保险缴费累计满25年的,无论户籍地是否在北京,均可在北京正常办理退休,享受北京养老医疗待遇。
(一)在北京市退休

若员工选择在北京退休,公司可根据员工户籍地,参考北京朝阳政府网“本市退休人员资格认定和待遇核准”及“外埠退休人员资格认定和待遇核准”经办指南直接为公司员工办理退休。
(二)在外埠退休

若员工选择在外埠退休,公司可为员工办理“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手续”业务,将其社保关系转移至员工户籍所在地或者可以转移至其他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的其它省市进行账户资金合并,在当地领取养老金。
二、延缴、补缴后退休

(一)延缴

截止到员工法定退休年龄生日当月,员工在京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累计满10年,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均可延长缴费,养老保险延缴满15年后,可正常在京办理退休。员工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自行选择延缴基数,但不低于当年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不高于当年最高社保缴费基数。养老、医疗保险的个人及企业部分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延缴期间员工正常享受医疗待遇。根据公司是否继续留用退休员工,分为以下三种延缴情况:
1.若公司留用,公司可参考北京朝阳政府网“企业职工延长缴费备案”办理延缴。
2.若公司不留用,本市员工可自行办理延缴。
3.若公司不留用,公司经办人员需在外埠员工退休当月携带减员表及职工身份证、户口本复(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前往社保中心打印《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证明》,与公司所在街道社保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协助员工准备以下材料前往公司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延缴增员:
(1)《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证明》
(2)社会保险延长缴费情况说明(手写)
(3)北京市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4)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5)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其中(3)(4)有街道社保所提供,可前往社保所进行填写。当退休员工社保关系转移至街道社保所后,且未签订退休返聘协议的,公司对于其后续退休业务办理不负任何责任,由街道社保所予以办理退休。
(二)补缴

1.医疗保险补缴
以下两种情况仅涉及到医疗保险补缴:
(1)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不满25年的,员工退休行政审批完成后,可进行医疗保险一次性补齐。一次性补齐后,员工退休后可正常享受医疗待遇(退休后在京就医报销80%,封顶30万)
(2)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不满10年的,需在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延长缴费申请”前进行医疗保险补缴,医疗保险补缴满10年后才有医疗保险延长缴费资质,否则视为即退休之日起放弃在京医疗待遇,办理退休时无法进行医疗保险一次性补齐,但放弃医疗保险不影响养老保险办理延长缴费及退休金的发放。(由于医疗保险属于“兜底”政策,可减轻中低收入水平员工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强烈建议员工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放弃医疗保险补缴、延缴。但部分农业户口员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此放弃补缴医疗保险,但由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仅报销50%,封顶2万,建议谨慎选择)。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是2019年底-2020年我咨询到的数据,建议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再去咨询。
2.养老保险补缴
养老保险补缴在退休审批完成之后无法补缴,因此在开始办理员工退休业务前应完成养老保险补缴。公司应提前与员工沟通,要求员工自查社保缴费记录,以防因公司原因漏缴、欠缴,使其退休业务不能按时完成甚至无法正常退休。以下2种情况将会涉及到养老保险补缴:
(1)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员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满10年,公司应予以补缴,以保证外埠员工获得养老保险延长缴费的资格。
(2)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员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公司应予以补缴,以保证员工可正常退休。
不是所有欠缴的月份都可以进行养老保险补缴,在补缴过程中应明确一下时间点并明确告知员工:
(1)办理2011年6月30号以后养老补缴,且补缴累计不超过5年的参考北京朝阳政府网“社保企业版补缴社会保险费操作”经办指南,为员工正常办理补缴,不需要行政审批,属社保经办范畴;
(2) 办理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养老补缴,或时间横跨2011年7月1日养老补缴,需进行养老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参考参考北京朝阳政府网“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及外埠人员一次性补缴5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资格核定”经办指南,属养老行政审批范畴。
(3)外埠城镇员工一次性补缴5年以上养老保险的,需进行养老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参考参考北京朝阳政府网“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及外埠人员一次性补缴5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资格核定”经办指南,属养老行政审批范畴。
(4)外埠人员是农业户口的,在2011年6月30日前欠缴的养老保险可以不予补缴。
3.员工可以在京退休仍需考虑补缴
但员工符合正常退休或延缴条件时,也会出现养老及医疗保险需要补缴的情况:
(1)员工可以正常退休,但因企业原因养老或医疗保险出现欠缴及漏缴,员工要求补缴;此种情况下,有些公司可能会采取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将应缴未缴的费用以现金形式结算给员工,大家要谨慎答应,因为养老金金额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均挂钩。
(2)员工可以正常退休,因员工个人原因养老或医疗保险出现欠缴及漏缴,员工请求企业出面,个人出资进行补缴;此种情况下,我公司可视当下用工成本及时间成本决定是否出面为员工补缴。(养老保险需补缴5年以上不予协助办理)
(3)员工可以正常办理延缴,因企业原因养老或医疗保险出现欠缴及漏缴,员工要求补缴;
三、无法在北京享受养老或医疗待遇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经查无应缴未缴情况的,无法在北京办理退休,无法享受北京养老医疗待遇。此种情况下可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1.公司可为员工办理“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手续”业务,将其社保关系转移至员工户籍所在地。
2.如果员工曾在其他省市参保,且在当地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0年,公司可为员工办理“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手续”业务,将其社保关系转移至该省市进行账户资金合并,在当地办理退休业务领取养老金。
3.一次性清算。(到达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不满15年,都可由个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部分返还给员工。但本着最有利于员工退休之后切身利益的原则,不建议员工办理该业务,仍建议员工将养老保险转移至可享受养老待遇的省市。)
写在最后:劳动者为公司、为社会工作几十年,公司应积极为员工办理退休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作为法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理所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者、纳税人的我们有权要求企业尽心为我们做好职场上的最后一件事情,也有权要求“民生为本”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机构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如遇不公积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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